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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成立(附21项行政许可事项)
更新时间:2018-11-09 15:13:09  |  点击次数:12174次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公告称,将设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大厅”),21项行政许可事项将由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文秘部门及负责审批的相关业务司局不再接收各类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根据公告,设立政务服务大厅是为了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职能转变,加强依法行政,促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据“中经文化产业”了解,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后,包括国产电视剧片审查在内的21项行政许可事项将由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对外负责接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发出受理通知及批准文件送达等工作。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文秘部门及负责审批的相关业务司局不再接收各类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未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范围的事项,按原流程办理。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自2018年11月1日起,申请人及其主管单位或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通过上门、邮寄或总局公文办理系统方式提交申请,均由政务服务大厅接收。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启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自2018年11月1日,总局的所有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及行政许可证件均须加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章。

  据悉,政务服务大厅位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大楼东翼一楼办公区,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0086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10-86098585。

  来源:(http://www.tvoao.com/a/19539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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